110犯罪线索举报的有关事项

         前言

        为了发动群众,获取更多的犯罪线索,促进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弘扬正气、打击犯罪,确保西安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市民安居乐业,我们设立110犯罪线索举报网站,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提供各类犯罪线索。

组织机构
西安主机

     西安市公安局110受理犯罪线索举报办公室 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受理范围
1、对西安某地区、路段、公交线路高发盗窃、扒窃、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的举报;
2、对西安某地区、场所欺行霸市、聚众斗欧、侮辱妇女、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地方恶势力活动突出的举报;
3、对西安某地区、场所频发聚众赌博、街头设滩诈赌的举报;
4、对西安某地区、场所卖淫嫖娼、色情服务、吸贩毒品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丑恶现象的举报;
5、对西安某地区、路段、场所存在私刻印章、贩卖赃物、印刷买卖假文凭、假发票等非法交易现象的举报;
6、对外来人口聚集地突出治安问题的举报;
7、对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治安防范漏洞的单位、场所的举报;
8、对其他突出治安问题的举报。


受理程序
1、“举报办”专门负责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犯罪线索等信件进行造册登记、分类、审批、转送、督办、反馈、奖励申报以及总结汇报。按照“认真受理,如实登记,迅速查处,及时反馈”的工作原则,做好收集、整理群众投寄来的举报、反映信件,填写《受理登记表》。根据举报人反映的情况(线索)进行分类、核查;对确系案件线索的,根据性质和隶属关系交由相关的业务处室或分(县)局调查处理。当日完成受理登记,审批分送。
2、市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来信反映情况(线索)所查处单位督办,限时上报处理结果。负责查处所反映线索的单位,在接到转送的举报信后要及时将查处结果向“举报办”报告;如涉案头绪较多,案情复杂,查处单位应先将进展情况报告“举报办”;对查结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并以文字形式将处理结果上报局“举报办”。
3、确因群众举报线索而破获各类案件的,“举报办”根据案件性质,区分不同档次进行登记,除了及时答复举报人以外,还应根据奖励条款,定期向市政府写出拨款报告,适时对举报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
4、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反映社会治安问题,并确保线索的真实可靠,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如不愿透露真实姓名也可留下联系方法)。“举报办”和办案单位要为举报人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任何情况,确保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凡泄露情况经查证落实后,将予以纪律处分。
5、对负责查证举报线索的单位,接到核查指令后不作为或查处不力的,一次批评,二次全局通报,三次取消年终评比资格;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我们的承诺:
1、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
2、为举报人保密。
3、对有价值的线索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1、通过传统邮政信箱。举报人只要在信封上注明“110犯罪线索举报”字样,不用写邮编、地址,即可送达我们。
2、通过E-MAIL。我们的电子信箱是:110@xa110.gov.cn。
3、通过网上给我们留言。

举报人特别注意事项
1、 举报的案件线索必须真实可靠。
2、 举报人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事项自愿填写。不管以何种方式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一个六位数的举报密码(密码可以是数字、英文字母或是两者的组合)以便于我们对举报人进行确认。
3、 举报人可以凭自己设立的密码查询所提供线索的调查核实情况及奖金数额、领取方式和时间。
4、 我们只受理刑事、治安案件线索,请不要提供与此无关的事项,否则我们拒绝受理。
5、 如果恶意骚扰,我们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奖励方式
1、对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破获案件或抓获逃犯后,由“举报办”在15日内做出奖金数额决定,及时办理好奖金的确认和审批手续。
2、“举报办”每月25日前按照奖励所需的(月)总金额登记造册并报市局计财处和市财政局审批,统一划拨到奖励帐号内。
3、奖励金到帐后,经局领导审批,由“举报办”通知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人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特殊情况下举报人也可在本市任选一家银行、储蓄所、信用社设立帐户,由“举报办”将奖金如数存入其设定的帐户。


奖励等级如下:
1、 提供特大杀人、绑架、投毒、爆炸、涉枪、涉黑、纵火等严重暴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经公安机关核实后破获案件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
2、 提供重大以上抢劫、盗窃等多发性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核实后破获案件的,奖励3000元至1万元。
3、 提供一般刑事案件线索和治安案件线索,查破案件后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至3000元的奖励。
4、 对于提供公安部、公安厅或市公安局网上通辑逃犯线索的,抓获嫌疑人后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
5、 对于提供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线索的,查破案件后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奖。


我们的联系方式:
电话:87211431 或  87234522转51198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123号市公安局1号楼指挥中心督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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